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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蓝科技与广安市人民政府合作的框架协议特别提示

京蓝科技与广安市人民政府合作的框架协议特别提示

亚美官方(中国)集团有限公司:2017/11/24      浏览:2884人

2015年6月15日,公司与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广安市”)就拟签署《广安市智慧城市与大数据平台建设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达成共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整合双方的优势资源,以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15-045

黑龙江亚美官方(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与广安市人民政府合作的框架协议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6月15日,公司与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广安市”)就拟签署《广安市智慧城市与大数据平台建设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达成共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整合双方的优势资源,以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一、合作双方介绍:

甲方:广安市人民政府

乙方:黑龙江亚美官方(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二、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宗旨:双方本着“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协同推进、服务经济”的方针,共同推进“广安市智慧城市与大数据平台”项目的建设以及广安市信息产业发展。

(二)主要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将组建项目公司,负责“广安市智慧城市与大数据平台”项目的顶层设计、建设、运营。

2、项目公司的组建方式为,乙方与广安市政府授权的国有公司共同以现金出资方式组建。

(三)合作项目:

“广安市智慧城市与大数据平台”及相关项目,总规模预计不低于5.89亿元。

三、协议签署的影响

此次拟签署的框架合作协议,旨在合作双方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技能和经验方面的优势,为双方的合作项目提供充分的支持,实现双方合作共赢。

四、特别提示

本协议属于框架性合作协议,目的在于记载双方合作的初步意向,以供进一步洽谈之用,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尚需双方的权利机构进行审批。

若未来双方就具体项目达成合作,将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具体订明。公司届时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进行判断,如合作事项触发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黑龙江亚美官方(中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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