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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 亚美官方(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智慧灌溉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7-032 亚美官方(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智慧灌溉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亚美官方(中国)集团有限公司:2017/11/17      浏览:1628人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2

亚美官方(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智慧灌溉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2月24日,亚美官方(中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生态”)与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梅里斯区人民政府”)及齐齐哈尔松盛元智慧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盛元投资”)经友好协商,就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农业基础设施及生态环境建设有关事项,共同签署了《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智慧生态、智慧灌溉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本协议”)。

一、协议风险提示

1、协议的生效条件:自三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2、协议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本协议为各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书,仅对合作的基本情况进行原则性约定,最终合作内容及结果需按照法定程序以政府采购和以协议三方或双方签订具体项目合作协议约定为准。

若未来三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有关具体项目实施的项下协议,公司届时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进行判断,如合作事项触发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协议当事人介绍

甲方:梅里斯区人民政府

乙方:齐齐哈尔松盛元智慧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西二道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李源孰 

注册资本:5000万

经营范围:对智慧城市建设投资,智慧城市建设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

 

丙方: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3号楼502号

法定代表人:姜俐赜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生态环境治理;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大气污染治理;环境监测;工程勘察设计;规划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和技术研究与实验发展;销售机械设备;经济信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及京蓝生态与梅里斯区人民政府、松盛元投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名称:《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智慧生态、智慧灌溉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二)签署时间:2017年2月24日

(三)合作项目: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智慧生态、智慧农业”相关项目,甲方授权相关公司与乙方、丙方组建相应的项目公司以投资、建设、运营该区生态环境、生态农业等现代农业项目。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荒漠治理、生态修复、水利防洪工程等。现代农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全区农业节水灌溉水利设施、农业大数据、农田改造、草场养护、智慧农业种植等项目建设。

(四)预计金额:十三五期间围绕上述项目进行各种形式的合作,项目总投资合计预计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最终视项目规模而定)。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由于本协议仅为各方签订的初步意向性合作协议,因此其后续进展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各方正式协议签署生效及执行前,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当期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亦无重大影响。

2、本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是公司在智慧生态领域的业务拓展中的又一成果。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增加子公司在智慧生态建设方面的经验和项目建设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业务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3、本协议为各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书,最终合作内容及结果需按照法定程序以政府采购和以协议三方或双方签订具体项目合作协议约定为准。公司将在实施具体项目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智慧生态、智慧灌溉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亚美官方(中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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