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关系 >

公司公告 >

2017-013 亚美官方(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13 亚美官方(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亚美官方(中国)集团有限公司:2017/11/16      浏览:1975人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3

亚美官方(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17年1月17日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月1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 1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15:00至2017年1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杨仁贵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情况如下: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25,594,516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31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12,470,185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5.2561%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8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94,696,116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9.7971%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2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7,774,069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459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1.00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表决结果:

出席表决权股份数(股)

61,783,988

同意(股)

比例%

反对(股)

比例%

弃权(股)

比例%

现场投票结果

44,009,919

71.2319%

0

0.0000%

0

0.0000%

网络投票结果

17,724,557

28.6879%

49,512

0.0801%

0

0.0000%

累计投票结果

61,734,476

99.9199%

49,512

0.0801%

0

0.0000%

其中:

中小投资者投票股份(股)

37,694,502

同意(股)

比例%

反对(股)

比例%

弃权(股)

比例%

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37,644,990

99.8686%

49,512

0.1314%

0

0.0000%

是否通过

议案2.00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出席表决权股份数(股)

212,470,185

同意(股)

比例%

反对(股)

比例%

弃权(股)

比例%

现场投票结果

194,696,116

91.6346%

0

0.0000%

0

0.0000%

网络投票结果

17,724,557

8.3421%

49,512

0.0233%

0

0.0000%

累计投票结果

212,420,673

99.9767%

49,512

0.0233%

0

0.0000%

其中:

中小投资者投票股份(股)

54,442,310

同意(股)

比例%

反对(股)

比例%

弃权(股)

比例%

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54,392,798

99.9091%

49,512

0.0909%

0

0.0000%

是否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齐波、韦金莹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本次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亚美官方(中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八日

法律声明 版权所有©亚美官方(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黑ICP备1900646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