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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37 亚美官方(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6-137 亚美官方(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亚美官方(中国)集团有限公司:2017/11/15      浏览:1754人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16-137

亚美官方(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美官方(中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京蓝科技,股票代码:000711)自2016年10月19日下午盘中临时停牌,后经确认本次购买资产事宜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于2016年11月3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126)。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了一次进展公告。以上信息已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原预计在2016年11月18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现公司申请股票继续停牌,并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对方不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目前,本次交易处于初步阶段,尚未最终确定,公司正与相关方积极论证、沟通。

2.交易方式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股权,具体交易方式将根据交易进展进行调整,尚未最终确定。

3.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涉及生态治理和科技服务行业。

二、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及延期复牌原因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包括:组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财务顾问、审计师、律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的选聘;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与相关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协商及论证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重组方案仍在筹划推动过程中。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公司还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

鉴于本次重组的复杂性,相关各方仍在就方案的具体内容进行积极磋商、论证。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特申请延期复牌。

三、 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信息,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即2016年10月18日)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1.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1

京蓝控股有限公司

30,000,000

18.65

A 股人民币普通股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新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927,074

3.68

A 股人民币普通股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核心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00,000

3.48

A 股人民币普通股

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191,360

3.23

A 股人民币普通股

5

天伦控股有限公司

4,855,000

3.02

A 股人民币普通股

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9,523

2.57

A 股人民币普通股

7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浦江之星177号集合资金信托

3,496,418

2.17

A 股人民币普通股

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3,216,639

2.00

A 股人民币普通股

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银汇理行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782,323

1.73

A 股人民币普通股

1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银汇理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621,157

1.63

A 股人民币普通股

注: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与上述前10名股东情况一致。

四、公司继续停牌期间的安排

公司预计在2016年12月18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信息。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事项且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最晚将于2016年12月18日恢复交易,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将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亚美官方(中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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