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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9 亚美官方(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99 亚美官方(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亚美官方(中国)集团有限公司:2017/11/15      浏览:1602人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16-099

亚美官方(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美官方(中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9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8月29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亚美官方(中国)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肖志辉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亚美官方(中国)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京蓝能科技术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进行股份转让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下属控股子公司资本实力,优化股东结构,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京蓝有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有道”)与北京永盛建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盛建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永盛建业以1元人民币转让京蓝能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能科”)49%股权,转让完成后京蓝能科成为京蓝有道全资子公司,永盛建业不再持有京蓝能科股份。

公司独立董事陈方清、石英、朱江对该项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京蓝能科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本次永盛建业以1元人民币的价款转让其持有的京蓝能科49%股权给公司全资子公司京蓝有道,未来将有利于上市公司整体业绩的提升,从而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本次事项遵循了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本次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本次永盛建业转让其持有的京蓝能科49%股权给京蓝有道的事项,没有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下属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意见。

 

亚美官方(中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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