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内容和影响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和内容
根据贵州省国土资源厅2011年公布的《关于贵州省盘县水塘镇小凹子煤矿矿业权价款评估(计算)结果公告》(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公告[2011]93号),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根据《关于<贵州省盘县水塘镇小凹子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黔国土资储备字[2011]21号)及专家评审意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贵州省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8]4号)的规定,计算出小凹子煤矿的应缴矿业权价款为3,835.2万元。小凹子煤矿2011年度即应承担相应缴款责任,但并未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应调增无形资产38,352,000.00元,同时调增应付账款38,352,000.00元。
根据广州市天健投资有限公司与兰天雷签订的关于盘县水塘小凹子煤矿的资产转让框架协议,小凹子煤矿转让过程中的所有交易税费双方各承担50%,公司以前年度计算时未完全按照上述约定,多承担相关税费253万元,应调减小凹子商誉253万元,调减其他应付款253万元。同时公司将上述交易应缴纳或代扣代缴税金错误计入其他应付款核算,应计入应交税费核算。故应调增应交税费1,422万元,调减其他应付款1,422万元。
(二)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前期差错对2014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数 |
更正前数 |
更正后数 |
影响数 |
无形资产 |
331,747,617.87 |
370,099,617.87 |
38,352,000.00 |
商誉 |
54,703,357.93 |
52,173,357.93 |
-2,530,000.00 |
应付账款 |
3,209,491.01 |
41,561,491.01 |
38,352,000.00 |
应交税费 |
3,686,638.38 |
17,906,638.38 |
14,22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53,998,823.93 |
37,248,823.93 |
-16,750,000.00 |
上述会计差错对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是对以往存在问题的更正,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同意本次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同意本次对会计差错的更正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亚美官方(中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八月十四日